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
区域 江苏省 截止 2024.12.31

申报条件:1、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,试产的新产品已经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进行过全项型式试验,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。2、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(含产品标准)。3、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、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、外购、外协件检验设备。4、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、安全、卫生等有关规定。5、无知识产权争议。6、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。企业收益:1、昆山奖励5万、苏州高新区奖励3万,各地区都有相应的奖励;2、所有产品类政策的基础;3、需提供查新和检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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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: ¥5万元
价格:面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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